理论依据与指标选取原则
企业是否需要有社会责任?什么是企业的社会责任?或者说,如何理解企业社会责任?对这些问题,学术界一直存在着争论。本课题组回顾了大量的研究文献,并且进行了认真的比较和分析。为了简化陈述,我们把现有的具有代表性的理论视角,归纳为传统观点和改良观点。我们认为改良观点并未真正跳出传统观点的窠臼
因此,在归纳总结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一种新的理论观点。这一新的观点能够帮助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重新认识有关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本质,从而,也为探讨企业是否需要有责任、有什么责任和如何建立一套企业责任的实施体系和监督机制奠定初步的理论基础。
1.传统的观点
传统的自由主义经济学观点认为,企业唯一的社会责任是做好它的本分,即,为股东创造利润。这种观点的基本逻辑是,如果社会中每个个体——包括企业——都能追求自己的最大目标,那么,“看不见的手”就会调节社会走向社会福祉的最大化。也就是说,如果社会中的每个个体都能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那么社会责任这个问题就不再是个问题。比如,如果企业对员工的基本权利不能给予保障,那么员工可以辞职,用脚投票(虽然对于员工而言,辞职会面临很高的失业风险),这样,做得不好的企业就会受到不利的影响;如果企业生产对环境造成损害,那么政府——作为维护社会福祉的代表——可以站出来,通过对企业实施应有的惩罚来制止损害。所以,按照这种逻辑,企业应该是为股东实现利润的经济实体,并且应该矢志不渝地致力于实践股东利润的最大化。虽然企业在利润实现的过程中会占有和使用各种经济、社会和自然资源,但从自由主义经济学观点看来,企业占有和使用资源并不是企业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的理由,因为市场机制能够使那些被企业占有和使用的资源得到公平的回报。
2.改良的观点
大多数的企业社会责任支持者对上述传统观点提出了批评,并提出了很多改良观点。之所以称之为改良观点,是因为这些观点从根本上看,仍然是以“企业是股东的企业”为前提的。改良观点中最有代表性的、目前影响最大的是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理论。
简而言之,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除了股东(shareholder)以外,还有很多很重要的其他利益相关人(或者是因其相关程度而异,具有的不同的重要程度)。从根本上讲,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全部说服力就在于:因为利益相关者们的利益是同企业的利益相关的,所以企业照顾好这些利益会更有利于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目标。显然,这种观点没有脱离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基本前提,充其量是“为了利己不妨做一些利他”“而利他最终是利己的”这样的传统伦理逻辑。这样的逻辑不能从根本上回答为什么企业一定需要社会责任。比如,在“市场机制使被企业占有的资源获得公平回报”这一观点面前,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说服力就显得牵强与无力。因为,如果企业已经给予了对各种占有资源的公平回报,那么企业就已经实现了对这些利益相关者的关照,进而,也就再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再以利益相关者的名义对企业提出额外的要求了。
3.我们的观点
我们认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必须跳出传统观点的窠臼。这需要建立一套全新的理论。我们的课题研究是创建这样一套全新的理论体系的初步工作。作为探索,我们在本课题提出了下述基本看法。表1归纳总结了我们的观点与传统观点的区别。
我们的观点与传统观点的根本区别在于,我们对企业的看法,在理念上超越了传统的观点。我们认为:企业是为社会实现价值创造的经济实体;而传统的观点所定义的企业是一个为股东创造并实现利润的经济实体。我们的观点从根本上挑战了企业究竟是谁的企业这一基本问题。
对此问题的不同回答,意味着对企业责任问题的理解具有本质的区别。传统自由主义经济学观点认为:企业是资本的企业或者是股东的企业,所以企业要为资本的回报负责(自由主义经济学所谓的企业唯一的社会责任),企业对其它资源是占有和利用的关系(虽然有时甚至是操纵),但企业通过市场机制已经对这种占有和利用做出了相应的回报。
我们认为,资本不过是企业的投资元素的一部分。除资本以外,企业的投资元素还包括,诸如人力资本等其它经济资源、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这些资源不是被企业占有和利用的关系,而是投资关系。这些资源要素的所有者,实际上也在承担并不比资本投资者低的投资风险。从长远看,这一点对于正在兴起的智力资本、自然环境越来越成为关键要素的“知识经济”时代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