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调查企业的主体条件
1. 参加调查企业必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经营三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企业集团,近三年累计利润未出现亏损,并在最近一年内未出现因违反中国法律而受处罚的重大经营过失;
2. 不分企业所有制,民营、国有、外资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均可参加调查。
3.参加调查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有明确的认识,并以实践行动一贯履行之,这些行为应符合如下特征:
A. 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在企业的发展愿景、战略规划中居于重要地位,有明确的表述;并内化为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实际活动,有具体的行动方案;
B.是企业的主动行为,并在时间上长期持续,而不是出于法律等外部因素的强制;
C. 产生了实际的效果和影响力,并能提交相关记录和实据。
4. 参加调查企业须通过“禁入条款”验证,否则一经查证,将被拒绝参加调查。
调查程序
企业报名:2007年9月
通过各类媒体宣布调查活动开始,发布详细的调查介绍、调查程序和办法、评分标准,并提供热线咨询电话和企业调查表网站下载支持,以获取信息反馈。企业参加调查采取三种形式,务求优秀企业的广泛参与,以提高调查的科学性与可信度:
①企业自愿报名参与调查。
②调查组委会利用数据库资源,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企业直接发出企业信息调查表。
③由专家委员会推荐可参与调查企业(专家委员会成员详见活动介绍)。
④由2006年调查产生的20家最具社会责任企业负责人推荐。
信息采集:2007年9月-11月
调查组委会向参与调查企业发出《2007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表》,该调查表系根据北京大学《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评价体系与标准》制成。企业需按要求填写、提交该信息表并保证其真实性,并按期返回调查表。
信息分析:2007年9月-11月
调查组根据回收的《2007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表》,建立企业信息库,并根据《评价指标》对企业信息进行数据分析。
专家案例评价:2007年10月-11月
同时,调查组将对企业案例进行标准化整理,提交专家委员会各成员。各位专家将在无干扰环境下,采用背靠背方式对企业案例分别对企业的“三重底线”表现给出量化评价。
百强企业公布:2007年11月
根据企业信息分析和专家案例评价的结果,排出进入前100名的企业。
召开“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百家优秀企业发布会暨企业社会责任研讨会”。通过大众媒体对外公布100家入围企业名单。
公众舆论调查:
对于进入前100名的企业,组委会将在官方网站公布名单,并接受公众网上投票,同时通过各种媒介渠道搜集公众反映。
调查组企业调研:
同时,组委会派出调研小组分赴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获取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手资料。调研组成员分别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给予客观评价,并以量化分值反映。
最终结果的产生:
根据前期所有环节的调查分析结果,将最终产生“2007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十佳企业。调查分析结果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最终综合评分=企业信息表数据分析评分×30%
+专家案例评价评分×25%
+公众舆论调查评分×25%
+企业实地调研评分×20%
“2007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最终结果的发布:
“2007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的全部流程将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在最终结果产生后,将于2007年年底,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发布典礼暨公益晚会”上对全社会正式公布调查结果的主要发现、十佳企业名单。嗣后,调查结果的具体内容将形成正式的研究报告,公开出版发行。
个人奖的产生办法:
评选对象:对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起到了监督和推动作用的媒体记者、NGO成员、志愿者、专家学者。
评选办法:媒体自荐,网络投票,专家推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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